交易平台提供商主要的收入来自针对企业或是消

 百度处理     |      2021-12-14 08:27

  纾涣驹硕喙δ艹档募鄹裨?万~4万美元),就可以用汽车选择工具来寻找符合他们需要的汽车。当消费者寻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汽车后,就向Autobytel下订单,Autobytel从而掌握了消费者的需求与购买信息。

   Autobytel通过这些订单与经销商商讨出一个合适的满足三者利益的价格,从而使得消费者与经销商获得满意度。

   Autobytel的赢利主要来自排行榜、广告、提供经销商和制造商所购软件和使用服务,还有汽车价格和分类数据以及其他产品的使用许可费。

   3.搜索引擎站点

   搜索引擎站点为用户提供基于关键词的检索服务,如百度、谷歌等站点。用户可以利用这类站点提供的搜索引擎在互联网上进行实时搜索。目前存在的搜索服务主要有竞价排名、固定排名、搜索排名及越来越多的专业排名等。提供搜索服务的中间商一般来说是利用网站的点击率收取销售商的广告费用、排名费用等来实现盈利的。

   4.目录服务商

   目录服务商对互联网中存在的大量信息进行搜集、筛选和整理,并以目录的形式展现在自己的网站上,使得用户能够方便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网站、网页或者文件等。目录服务一般来说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综合性目录服务,如Yahoo等门户网站,为用户提供了大量站点、信息的综合性索引。这类网站一般被认为是互联网的入口,拥有大量的互联网站的链接。站内索引链接的信息是由门户网站自己搜索整理或商家所买下的链接,因而门户网站一般不提供出售商品的功能,仅仅提供索引而已。同时,在这类站点上通常会提供对索引或者站内信息进行关键词搜索的功能。另一种是商业性目录服务,如互联网商店目录。被百度收购的www.hao123.com网站,仅仅提供对现有的各种商业性网站的索引,而不从事建设和开发网站的服务。还有一种是专业性目录服务,即针对某一专业领域或主题建立的网站,如http://www.pconline.com.cn,通常是由该领域中的公司或专业人士提供内容,包括为用户提供对某一品牌商品的技术评价信息、同类商品的性能比较等,对商业交易具有极强的支持作用。

  13.3.2平台提供商

   平台提供商相当于现实中的交易市场,通常是为了增加交易机会,提高商家和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的效率。平台提供商为那些想要进行商品交易的人提供一个虚拟的交易场所,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将想要出售的物品的相关信息上传到网站上,也可以在站点中任意选择和购买。平台经营者对达成的每一笔交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一般来说,主要有电子交易市场和电子拍卖市场两种形式。

   1.电子交易市场

   这类网络中间商通过搭建电子商务平台,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及设备为企业或消费者提供权威的网上交易的电子交易平台及数据库管理。其本身并不参与商家和消费者的买卖交易,而是相当于提供了一个虚拟的贸易市场。同时,这个虚拟的贸易市场提供了交易方式、交易保证及逐渐成熟的信誉管理系统。交易平台提供商主要的收入来自针对企业或是消费者所收的“店铺租金”。

   阿里巴巴就是典型的电子交易市场。阿里巴巴通过自己的网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中小企业不仅可以通过阿里巴巴这个网站扩大市场范围,寻找客户及减少交易费用,还可以搜索符合其要求的供应商,降低其采购费用。销售商和购货商可以通过阿里巴巴进行谈判,达成交易,并通过阿里巴巴的信誉进行线上交易等。在这一过程中,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指导,并且逐渐建立自己的信誉和评价体系。除了物流外,销售商和购货商之间的交易均可以在阿里巴巴上达成。

   2.电子拍卖市场

   电子拍卖市场通过提供交易场所并组织拍卖活动而获得销售佣金和广告收入。与现实中常见的拍卖一样,这类中间商只不过充当了网络拍卖的角色。中间商或者销售商在网站上提供商品信息,但是不确定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通过拍卖的形式由注册的会员在网络上互相叫价确定,在规定时间段内出价高者就可以购买该商品。

   eBay是全球最成功的电子拍卖市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eBay既不拥有销售的商品,也不代收买方的付账。它仅仅通过自己的网站逐渐完善信誉及评价体系,作为一个市场的管理者出现。销售者需要自己承担谈判、收费和物流的义务,同时按出售商品价格的一定比例向eBay支付费用。通过这种模式,eBay在短短三年内就拥有了150亿美元的资产,而且在第二年就开始了盈利。

  13.3.3网络商店

   网络商店是销售商和消费者进行网络交易的主要场所。当消费者需要在互联网上购买商品时,可以选择这类中间商。此类中间商主要面向特定的市场与目标客户群,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这类中间商主要依靠自己构建的信誉、物流系统等来逐渐发展壮大。网络商店主要有网上零售商和虚拟购物中心两种形式。

   1.网上零售商

   一般来说,网上零售商采取的是B2C的运营模式。网上零售商通过自己的渠道购进各种各样的产品,然后通过自己建立的网站再把这些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从中赚取利润。网上零售商整体的成本明显比同等规模的传统零售商成本低。首先是无须店铺,省去了一大笔的开支,使得开店的固定成本明显低于传统的零售商;其次是网上零售商的每一笔业务都是通过网络来完成的,这样扩大了空间及零售商的客户范围,同时人力成本也没有同等规模的传统零售商高,使得零售成为一种技术性的交易过程;网上零售商店没有货架,拥有的只是站点内的链接,还可以比传统零售商更容易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而网上零售商具有很强的价格竞争优势。网上零售商借鉴了传统零售商的促销经验,也往往会以打折、发放优惠券等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购物,既促进了销售又使消费者剩余得到了增加,获得了消费者的忠诚度。

   2.虚拟购物中心

   虚拟购物中心是众多的商家加入中间商建设的网站,通过中间商这一“购物商场”面向消费者。其与目录服务商的根本区别在于,虚拟购物中心不仅仅为商家提供链接、信息咨询和广告服务,还会为需要加入的商家提供建设和开发网站的服务,并通过这一服务收取一系列的费用,比如服务器的租用费用、销售收入提成、广告宣传等。

  13.3.4辅助服务提供商

   辅助服务提供商不像传统渠道成员一样介入交易过程,但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对交易过程自始至终提供一系列服务。目前最主要的辅助服务提供商主要有虚拟评估机构、网络统计机构及网络金融机构。

   1.虚拟评估机构

   虚拟评估机构直接针对网络上良莠不齐的销售者而成立,它们根据预先制定的标准体系对网上商家进行评估,为消费者提供网上商家的等级信息和消费评测报告,降低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风险,尽量避免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害,对网络市场中商家的经营行为起到了间接的监督作用。虚拟评估机构一般都是由专业机构或者一些逐渐建立起自己信誉的商家所建立,它们的整个评定过程及结果都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关注。

   2.网络统计机构

   网络渠道发展也需要其他辅助性的服务,比如网络广告商需要了解有关网站访问者特征、不同的网络广告手段的使用率等信息;企业需要了解消费者的购买趋势、网络用户增长的趋势等。网络统计机构就是为用户提供互联网统计数据,以确保交易过程中的一些必要项目的透明性而建立的,例如Forrester Research、Nielsen及国内的CNNIC等。

   3.网络金融机构

   网络的不安全性,使得交易双方不能够相互信任,为交易带来困难,因而一些企业开始利用自身信用逐渐介入渠道中,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比如支付、转账、结算等服务。网络金融机构就是为网络交易提供专业性的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一些传统的金融服务商逐渐开通了网上银行。买卖双方只要有银行账户,就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转账结算。二是新兴的虚拟金融服务商以第三方的身份为网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