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

 微博负面     |      2021-11-03 19:00

  与企业产品/服务的常用功能、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的词汇,如新媒体、营销、招聘、美白、除皱、防晒等。

  3.2.4.2 使用话题关键词的注意事项

  1.企业国际化品牌的中英文双语。

  如宝马/BMW、戴尔/Dell、福特/Ford、百事可乐/Pepsi、摩托罗拉/Motorola、美的/Midea、巴宝莉/BURBERRY等。

  2.企业领导人、高管及外籍高管对外交往时使用的英文姓名的中英文双语。

  3.企业所涉行业领域的惯用英文或英文简称。

  如GDP、IT、SNS、IM、WINDOWS、B2C等。

  3.2.4.3 企业领导人、专家及员工微博的关注话题关键词

  企业领导人官方微博、专家微博及员工微博的“关注话题”关键词,可参考上述原则与规定自行决定,以辅助工作为宜,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不得使用4.1企业微博的内容基本规范中明令禁止的关键词。

  第4章 企业微博的内容管理

  在互联网从Web 2.0向3.0转型发展的当下,“内容为王”的传统媒体理念开始崩塌,“筛选为王”已然成为公众的共识思想。因此,企业微博的内容体系管理,直接决定了企业微博系统资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提供有价值的资讯”不仅显得必要,还涉及微博运营的安全。

  4.1 企业微博的内容基本规范

  微博之上,每一位员工都应该严格恪守并自觉履行以下微博言行的责任制约条款。

  4.1.1 关于微博内容的发布红线

  企业鼓励员工在微博上发布真实和自然的言论心声,但一切微博内容的发布,必须能够体现企业整体的价值观和理念,自觉维护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文化理念、口碑声誉。

  1.组织成员通过微博在行使个人言论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组织成员在微博上有维护企业经营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企业经营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不发表含有任何蕴涵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生理残疾歧视、文化歧视、行政地域歧视及暴力等其他有悖于公俗良允的内容。

  4.不在微博发布和谈论涉及政治、宗教信仰等敏感类话题,以及执政党、政治人物的稗官野史。

  5.远离谣言的信息链,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主观臆断,不随意转发和评论可能引发争议的微博。

  6.企业领导人官方微博、专家微博、员工微博,不得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发布与其个体身份不相适宜的言辞或信息内容。如,以企业官方的身份和名义发布涉及官方表态的微博内容。

  7.不在微博上发布和谈论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话题,如,未公开的重大经营活动决定或决议、未公示的高级管理者的人事任免信息。

  8.不发表未经确认的敏感类新闻。如,宏观产业政策调整、政府官员、知名企业人事变动、财报发布、名人意外死亡、企业家被捕等。

  9.不在微博上发布道听途说、未经确认的时事新闻、商业领袖的言论观点及明星的花边新闻、绯闻。

  10.谨言慎行,不在微博上随意批评竞争对手及与企业正在合作中的客户和品牌,不陷入任何企业间的恩怨争端,保持中立、静默言行立场。

  11.不在微博内容中使用任何不雅的粗俗语言宣泄个人情绪,禁止用任何方法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诬蔑和打击报复。

  12.企业官方微博的内容必须经过微博管理委员会关于微博内容发布的二级审批制度(详见第5章)。

  4.1.2 关于文字及图片的侵权规避

  1.以原创或类原创格式发布的微博内容,若不属于个人独立创作完成或共同参与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以复制方式获取微博文字内容并原创发布,必须在正文引注文字的出处来源,或在正文适当位置及评论处以@呼叫或?版权符号注明拥有著作权文字的作者,或标注作品出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著作权纠纷。

  3.原创类微博的配图,不得使用淫秽低俗、有碍观瞻并可能引发非议的图片。严禁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禁止通过软件技术对他人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以下法律明文对肖像权界定不受限制的条款除外:

  (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3)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4)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以获得司法证据为目的的拍照。

  4.1.3 关于微博评论的界定

  微博评论是微博互动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鼓励各级别类型的微博积极与公众进行交流,以此来增加公众对企业的情感黏合度,以及传播企业的品牌知名度。

  但是,鉴于评论的本质是主观意识形态内容的表态,是对他人微博内容或信息的一种观点评价和论述判断。因此,微博评论在参照4.1.1关于微博内容的发布基本原则上,补充以下相关准则:

  1.坚决不发表不便于表白立场的评论观点,以避免在他人回复评论+转发时对外公示,间接发布我方评论。

  2.不参与一切涉及人身攻击、人格尊严侵犯的网络口水之争,不参与倾向于任何一方的情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