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党员,我们要积极利用网络资源,传播正能量,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然而,也有一些党员在网络中存在不良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公信力。为了规范党员的网络行为,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特制定本《党员网络行为负面清单》。
一、传播政治谣言
1.散布不实信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2.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宣扬邪教思想,扰乱社会秩序。
二、泄露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
1.擅自将涉及国家机密、单位秘密的信息发送给他人;
2.在网上公开泄露国家机密、单位秘密;
3.未经批准,擅自将涉及国家机密、单位秘密的照片、文件等传播出去。
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1.在网上发布他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2.擅自将他人的原创作品转载,侵犯他人著作权;
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四、传播低俗、淫秽、暴力信息
1.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低俗内容,败坏社会风气;
2.传播暴力恐怖、残忍血腥的内容,引发恐慌和不安;
3.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五、进行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
1.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侵害他人财产安全;
2.参与网络赌博,沉迷其中,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滥用网络权力,谋取私利
1.利用职务便利,在网上谋取私利;
2.利用网络手段侵犯他人权益,谋取个人利益。
我们要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为营造一个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传播正能量,让网络成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